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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用血汗钱供他考上状元,他却在我病死榻上时,与丞相千金定亲。弥留之际,

我听见外面锣鼓喧天,丫鬟哭着告诉我,我的夫君,新科状元沈云卿,今日去丞相府下聘。

我笑着闭上了眼。我的棺材出殡那天,正好挡了他迎亲的红毯。不,那不是红毯,

是我用青春和性命,为他铺就的青云路。而他,为了不误了迎娶贵女的吉时,竟蹙眉,

不耐烦地挥手,命人将我的棺椁,像挪开一件碍事的垃圾一样,抬到路边。

1我的魂魄轻飘飘地浮在空中,冷眼看着这一切。生前的最后一段日子,我咳得撕心裂肺,

咳出来的血染红了一床破旧的被褥。屋子里弥漫着廉价草药的苦涩味道,连窗户纸都破了,

冷风像刀子一样往里灌。而我的夫君,沈云卿,京城新贵,圣上钦点的状元郎,

正流连于权贵的宴席,与那些高门贵女吟诗作对,风光无限。丫鬟春喜跪在我的床边,

哭得眼睛像烂桃子。“夫人,您再撑一撑,姑爷……姑爷他可能是应酬太多,

一时忘了……奴婢再去求他,再去求他一次!”我拉住她,虚弱地摇了摇头。忘了?

他不是忘了,他是根本不想记起。那个住在城西破旧小院里,

靠着妻子做绣活、变卖嫁妆换取笔墨纸砚的糟糠妻,已经成了他辉煌前程上,

最扎眼的一点污渍。他急于擦掉我。外面喧天的锣鼓和喜乐,就是最好的证明。“春喜,

”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,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,“别去……没用了。

去告诉……告诉我哥,让他……接我回家。”意识的最后一刻,我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。

江南的烟雨巷口,那个白衣书生撑着一把油纸伞,对我低头浅笑,眉目温润如玉。

他说:“晚晚,等我金榜题名,定铺十里红妆,八抬大轿,风风光光地娶你进门。”原来,

这世间最动听的情话,竟是穿肠的毒药。我闭上了眼。再睁开时,便成了这副游魂的模样。

我看见大哥红着眼眶,一脚踹开那扇薄薄的木门。当他看到屋内的景象,

看到床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我,和他身上盖着的、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薄被时,

一个七尺男儿,眼泪瞬间决堤。“沈云卿!你这个畜生!”他嘶吼着,

一拳砸在斑驳的墙壁上,指节瞬间鲜血淋漓。

他小心翼翼地用一床崭新的锦被裹住我冰冷的身体,亲自将我抱了起来。“妹妹,

哥带你回家。”他的声音哽咽,每一步都走得沉重而悲愤。我跟在他们身后,

飘出了这个困了我三年的、名为“家”的牢笼。2沈云卿,曾是我全部的希望和信仰。

我是商贾之女,虽不算大富大贵,却也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的。爹爹总说,

我们苏家不求攀龙附凤,只愿我觅得良人,一生顺遂。

可我偏偏看上了那个穷得叮当响的沈云卿。他有才华,有抱负,

一双眼睛里仿佛装着星辰大海。他说,他不愿一生庸碌,他要考取功名,造福一方百姓。

我信了。我被他描绘的宏伟蓝图迷了心窍,不顾爹娘的强烈反对,毅然决然地带着我的嫁妆,

嫁给了他。我们租住在京城最偏僻的巷子里。起初的日子,虽清苦,却也甜蜜。他夜夜苦读,

我便在灯下为他缝补浆洗。他说想吃肉了,我便毫不犹豫地拔下头上的金钗去换。我的嫁妆,

那些漂亮的金银首饰,名贵的绫罗绸缎,就这样一件件地从我身边消失,

变成了他书案上的笔墨纸砚,变成了我们餐桌上的一饭一菜。爹娘心疼我,

时常派人送来银钱接济,却都被沈云卿以“读书人风骨”为由,冷着脸退了回去。

他说:“晚晚,我们靠自己。等我高中,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

我会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诰命夫人。”我感动得一塌糊涂,觉得我的男人有志气。

为了不伤他的自尊,我开始偷偷地接绣活。京城的绣坊要求高,工钱也微薄。

我日夜不休地赶工,一双原本纤细白皙的手,变得粗糙不堪,布满了针眼。后来,

我的眼睛也开始花了,看东西总像隔着一层雾。可每当沈云卿拿着我换来的钱,

去买了珍贵的孤本典籍,对我露出感激又宠溺的笑容时,我觉得一切都值了。

他去参加秋闱的那天,我将身上最后一件值钱的东西——我娘留给我的那支羊脂玉簪,

当了三百文钱,给他买了一身新做的体面衣裳,又包了几个肉包子让他路上吃。他抱着我,

眼眶微红:“晚晚,等我回来。”他回来了,带着解元的名头。整个巷子都轰动了。

所有人都说我有眼光,守得云开见月明。我也以为,苦日子终于到头了。可那,

恰恰是噩梦的开始。3中了举人,沈云卿的应酬多了起来。

他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埋头苦读的书生,他开始出入各种文会、诗会,结交各路名士。

他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光鲜,回家的时间却越来越晚,有时甚至夜不归宿。我问起,

他总是不耐烦地说:“妇道人家懂什么?这叫人情往来,是为夫的仕途铺路。

”我便不敢再多问。我依旧守在那个破旧的小院里,只是等他的人,从深夜,变成了天明。

他会试高中,成了贡士。殿试那天,我满心欢喜地在家里备下酒菜,等他回来庆贺。

我从黄昏等到午夜,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,他却始终没有回来。第二天,

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。沈云卿,大齐最年轻的状元郎。圣上赞他“才高八斗,仪表不凡”,

当即授了翰林院修撰的官职。他打马游街,红袍加身,是何等的意气风发。而我,

却是在别人的口中,听到了我夫君高中状元的消息。他没有回家。一连三天,他都没有回来。

我慌了,拖着病体去找他。守门的官差告诉我,沈状元如今住在圣上赏赐的状元府邸,

早已不是这破巷子里的住户了。我辗转找到那座气派的府邸,却连门都进不去。

门房上下打量着我洗得发白的旧衣,眼神里满是鄙夷:“哪来的疯婆子,敢在这里撒野?

我们状元爷是何等人物,也是你能攀扯的?”我一遍遍地说,我是他的妻子,苏晚。

可他们只是哄笑,说想当状元夫人的女人,能从这里排到城门口。我被他们推搡出来,

摔倒在冰冷的石阶上。那一天,下着很大的雨。我浑身湿透,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小院,

一病不起。病中,我反复地发着高烧,嘴里呢喃的,全是他的名字。

春喜哭着去状元府求了无数次,每次都被打了回来。有一次,她拼死闯了进去,

见到了沈云卿。她回来时,脸上带着清晰的巴掌印,哭着告诉我:“夫人,

姑爷说……说他根本不认识什么苏晚,让您不要再去纠缠他,否则……否则就报官。

”那一刻,我心如死灰。原来,在他平步青云的路上,我,连一块垫脚石都算不上。

我只是一粒他急于掸去的,鞋底的泥。我咳得越来越厉害,身体一日不如一日。我知道,

我的时间不多了。直到我死的那天,外面锣鼓喧天,我才从春喜的哭诉中,拼凑出了一切。

沈云卿要和当朝丞相的千金,林若晴定亲了。丞相爱才,见他青年才俊,前途无量,

便有意招他为婿。而他,自然是欣喜若狂,迫不及待地答应了。至于我这个糟糠之妻?

大概在他心里,我早就该死了。我死了,他才能毫无负担地迎娶贵女,背靠丞相这棵大树,

从此官运亨通,青云直上。我笑了,笑着笑着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沈云卿,你好狠的心啊。

4大哥为我置办的丧事,简单却体面。他用我们苏家布行最好的楠木,为我打了一口棺材。

又请了僧人,为我诵经超度。出殡那天,天色阴沉得可怕,像是随时要塌下来一般。

我哥一身素衣,走在最前面,亲手为我执幡。他的身后,是同样悲痛的爹娘,

和哭得几乎晕厥的春喜。送葬的队伍,凄凄惨惨地走在空旷的街道上。然后,

在朱雀大街的拐角处,我们迎面撞上了另一支队伍。那是一支与我们截然相反的队伍。

红绸漫天,喜乐喧嚣。无数的箱笼抬盒,上面都贴着大红的喜字,里面装满了奇珍异宝,

一看便知是去下聘的。队伍的最前方,一个男人身穿大红锦袍,金冠束发,

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,脸上是掩不住的意气风生。不是沈云卿,又是谁?他要去丞相府下聘。

而我们,要去城外的墓地安葬。生与死,荣与辱,悲与喜。就这样,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上,

猝不及防地撞在了一起。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。喜乐声,渐渐弱了下去。唢呐的悲鸣,

也显得格外刺耳。大哥死死地盯着马上的沈云卿,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,

燃烧着足以将人焚烧殆尽的怒火。他猛地一挥手,嘶哑着声音喊道:“停!

”抬着我棺椁的四个壮汉,应声停下。黑色的棺木,就这样,横在了街道的正中央。

不偏不倚,正好拦住了沈云卿的去路。5沈云卿的脸色,瞬间沉了下来。他当然认出了我哥,

也认出了这支寒酸的送葬队伍。只是,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悲伤或愧疚,

只有被打扰了好事的恼怒和不耐。仿佛我不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,只是一个不相干的路人。

他身边的管家立刻会意,趾高气扬地走上前来,捏着嗓子对我哥说:“哎,你们是哪家的?

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状元爷去丞相府下聘的好日子吗?冲撞了贵人,耽误了吉时,

你们担待得起吗?快点把这晦气的东西挪开!”“晦气的东西?”大哥笑了,笑得无比凄凉。

他一步步走到那管家面前,一把揪住他的衣领,将他提了起来。“你再说一遍,

这里面躺着的是什么?”管家吓得脸色发白,

结结巴巴地说:“我……我不知道……”“你不知道,我来告诉你!

”大哥猛地将他甩在地上,转身,指着我黑色的棺木,对着周围越聚越多的百姓,

一字一句地嘶吼道:“这里面躺着的,是他的结发妻子!苏晚!”“是我妹妹!

为了供他读书,熬坏了眼睛,累垮了身体,最后活活病死在破屋里的,他的妻子!

”“沈云卿!”大哥猛地转向马上的男人,声如泣血。“我妹妹尸骨未寒,你就要另娶新欢!

你的良心,是被狗吃了吗?!”一番话,掷地有声,宛如平地惊雷。整条街,瞬间炸开了锅。

所有人的目光,都齐刷刷地聚焦在沈云卿的脸上。震惊,鄙夷,不屑。沈云卿的脸,

青一阵白一阵,难看到了极点。他大概做梦也没想到,一向老实本分的苏家,

会在这大庭广众之下,给他如此大的难堪。6“苏兄,请你冷静一点。”沈云卿终于开口了,

声音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冰冷。他甚至没有下马。“晚晚的病逝,我也很难过。

但人死不能复生,生者总要向前看。今日是我与丞相府定亲的大喜之日,你这样当街拦路,

大吵大闹,是何道理?只会让晚晚在天之灵,也不得安宁。”好一个“生者总要向前看”。

好一个“不得安宁”。我气得魂魄都在发抖。大哥更是气得浑身颤抖:“沈云卿,

你还有脸提我妹妹?她病重的时候,你在哪里?她咳血的时候,你在哪里?她临死前,

声声唤着你的名字,你又在哪里?!”“你在丞相府,你在温柔乡,你在你的青云路上!

你何曾回头看过一眼那个被你抛在身后的女人?!”“我没有!”沈云卿矢口否认,

声音也拔高了八度,“我为她请了京城最好的大夫,用了最好的药材!是她自己福薄,

命该如此!与我何干?”“你胡说!”春喜再也忍不住,冲了出来,跪倒在地,

哭着对众人喊道,“他撒谎!他根本没有为夫人请过大夫!夫人吃的药,

都是最便宜的草药根子!我们连一根像样的人参都买不起!”“夫人病重,我去求他,

他不仅不见,还命人将我打出来!他说……他说我们夫人是无理取闹,是想攀附他的前程!

”春喜声泪俱下的控诉,像一把把尖刀,刺向沈云卿。他的脸色,已经不能用难看来形容了。

那是狰狞。“一派胡言!”他厉声呵斥,“不过是一个刁奴,为了替主子开脱,

什么谎话都敢编!来人,给我掌嘴!”他身后的护卫立刻就要上前。周围的百姓看不下去了,

纷纷指责起来。“天哪,这状元郎也太不是东西了!”“结发妻子病死,他不仅不闻不问,

还要娶新欢,连人家丫鬟都不放过?”“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,读了那么多圣贤书,

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!”议论声像潮水一样,将沈云卿淹没。他脸上最后一点血色也褪尽了。

他知道,今天这事,要是不处理好,他的名声就全完了。一丝狠厉,从他眼中闪过。“苏兄,

我敬你是晚晚的兄长,才一再忍让。你若再胡搅蛮缠,休怪我不念旧情!

”他对着身后的仪仗队,冷冷地命令道:“吉时要紧!把……把那东西抬到一边去!

我们绕过去!”此话一出,满场皆惊。他竟然……他竟然称呼我的棺木为“那东西”。

他竟然,为了不耽误自己的喜事,要让人将我的棺木,像一件垃圾一样,挪到路边。

大哥的眼睛,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。他挡在我的棺木前,张开双臂,状若疯癫:“沈云卿!

你敢!你今天要是敢动我妹妹的棺材一下,我苏家,就跟你拼了!”沈云卿的耐心,

显然已经耗尽了。他阴沉着脸,一挥手:“动手!”他的护卫,如狼似虎地扑了上来。

苏家的家丁虽然拼死抵抗,但毕竟人少,很快就落了下风。眼看着,

那些人就要碰到我的棺木。我哥被人死死按在地上,目眦欲裂。我绝望地看着这一切,

一股无力感席卷了我的魂魄。难道,我死了,还要受此奇耻大辱吗?就在这时,

一声清越的断喝,如惊雷般炸响。“住手!”7这个声音……我猛地回头。

只见人群如潮水般向两边分开,一队身着玄甲、气势凛然的兵士,快步而来。为首的一人,

身形挺拔如松,面容冷峻,一双眸子,锐利如鹰。他穿着一身威武的禁军统领官服,

腰间佩着长刀,每一步都带着金戈铁马的肃杀之气。是他……林昭言。我的竹马。

我们一同在江南的小巷里长大,他总跟在我身后,像个小尾巴。他会为我爬上最高的树,

去掏鸟窝。也会为我跳进最冷的河,去捞我掉落的珠花。他爹是武将,从小就教他习武。

他说,他长大了,要当个大将军,保护我一辈子。后来,他父亲调任边关,

他们全家都搬走了。临走前,他塞给我一个亲手雕刻的小木马,红着脸说:“晚晚,等我,

我一定会回来找你。”一别经年,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相见。却没想到,他回来了。

还成了禁军统领。更没想到,我们会在这样的情境下,重逢。林昭言的目光,

扫过一片狼藉的现场,最后,落在了我黑色的棺木上。那一瞬间,他身上所有的肃杀之气,

都化为了无尽的悲恸。他缓缓地,一步一步地,走到我的棺木前。他没有说话,只是伸出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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